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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6 12:38:16     来源:   点击:

关于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2023年10月31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77件代表建议处理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出议案61件,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16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61件议案转为建议件,连同代表联名提出的16件建议件,共77件建议件。

  县人大常委会交县政府部门办理的建议77件,分别由23个部门和3个乡镇承办。代表建议内容大体分为以下6个方面:农业、林业、水利及乡村振兴方面16件,占20.8%;涉及工业、园区建设方面7件,占9%;涉及交通方面26件,占33.8%;涉及城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10件,占13%;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方面14件,占18.2%;民政、财经方面4件,占5.2%。经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工作,截止目前,所有建议均在按时依规办理,办复率为100 %。从办理代表建议的结果来看,代表建议已经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的14件,占总数的18.2%,已列入计划办理的49件,占总数的63.6%,因受政策、资金等问题暂时无法解决的14件,占总数的18.2%。

  二、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特点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及时将代表提出的77建议进行了初步分类。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会同县政府督查室进行会商,召开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及时进行交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位县委常委均领衔督办一件重点建议件;县政府明确由各分管副县长督促落实,并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协调办理。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股室专人负责办理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每件建议有部门承办,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新举措,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在法定时间内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二)灵活办理,过程合理。各承办部门注重办理方式方法,实行“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后答复”的“三先一后”工作法,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交流,创新办理方式和方法,有效促进问题解决,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对一时难以解决或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如实讲明原因,坦诚与代表沟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从反馈的代表建议工作征询意见看,代表对办理工作较为满意。

  (三)强化督办效果明显每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均领衔督办一件重点建议件,强化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效。一是明确重点督办建议件。经4月18日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77件建议中选择出交通、水利、林业、民政、文化旅游等方面建议作为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建议督办件。分别是“加速建设河图高速出口—黄尾高速出口连接线旅游风景道”、“做好香榧基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将中关镇西龙路升级为乡道并进行改造提升”、“对大别山烈士陵园进行整体改造提升”、“请水寨暴动遗址群环境综合治理暨红色旅游开发”等5件事关经济发展、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实事问题。二是加强跟踪督办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跟踪进度、反馈意见等的方式,对承办大户及有关乡镇等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为更好地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好代表建议,8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强化农产品深加工”、“在王畈休闲农业园建设打造岳西县乡村振兴直播基地”等建议开展视察活动,通过现场查看,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这些建议现已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三是联合开展督办。在县政府督查室督办时,县人大常委会同时参与跟踪督办,形成“双层督办”机制。四是强化全面督办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建议件外,各工委室经常与对口联系的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的问题和困难,在督办中加强指导,在指导中进行督办。在督办过程中,对工作进展较快的,加大督促力度,使其早日办理并发挥效益;对进展缓慢的,重点跟踪,开展经常性的督查,了解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确保办理工作有始有终;对于一些暂无法办理但对政府有关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我们将认真留作参考,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及早办理研究落实。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客观分析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从代表提出的建议看,代表提出的建议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提出要办理的建议不是很具体,有的不能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相当一段时间无法办理。从建议承办单位看,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重视程度还是不够,存在少数“重答复、轻办理”情况;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沟通不畅,建议办理结果令代表不够满意;受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代表建议中提出的一些问题不能全部得到解决;办理建议的工作方式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改进,办复质量和办理时效还须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总结,不断改进,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加大督办、督查力度,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实现建议办理落实率、满意率双提高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