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2021年10月 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县政府系统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自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以来,县人大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以对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围绕推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岳西,积极反映县情民意,向大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2021年县政府共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70件。建议内容涉及计划、财经方面的7件,占10%;涉及交通、城建方面的38件,占54.3%;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9件,占12.9%;涉及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方面的12件,占17.1%;其他方面的4件,占5.7%。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所有建议均能按时依规办理,办复率为100%。
从70项已办理建议结果来看:
(一)已经得到落实或基本落实的18件(A类),占建议总数的25.7%。如夏海清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县城东环线建设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科学论证规划,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初步设计评审,相关专题正在同步开展,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又如徐险峰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活关键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多方筹集资金,支持村(居)委会依托现有资源设立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社区养老服务。2021年县政府同意将原军人接待站一层约200多平方米、原天堂森林派出所二层约100平方米的闲置资产改造建设老年人服务中心。目前城东、城北两社区养老活动中心已于10月份投入使用;再如金改兰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北社区高湾路进行改造的建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动对接,合理规划,由天堂镇对高湾坳以北路段实施改造,改造路段长度约546米,建成沥青路面宽度6至7米,总投资463万元。9月份,该路段沥青路面已改造完成并通车。
(二)已列入计划或正在实施的47件(B类),占建议总数的67.1%。对短期内难以落实的建议,县政府督促各承办单位将其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解决。 一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交通民生工程,如刘峰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城关至菖蒲镇公交路线的建议”、叶德新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城关至五河镇公交线路的建议”,目前均已列入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交通规划中,待时机成熟,将适时开通菖蒲、五河公交线路;又如黄大炳等1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基层学校教师与公务员享受同等公积金待遇的建议”。县财政局每年均严格按照公积金政策规定的工资基数12%的统一标准,预算安排各单位公积金数额,且每年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全力保障学校办公经费,对确已履行防汛防火值班工作任务的教职员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适当发放相关值班补助。
(三)因政策不允许或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解决,需要向代表解释的5件(C类),占建议总数的7.1%。对代表提出的因政策、规划等因素制约,现阶段确实不能解决的,有关承办部门一方面能够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理解,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其他替代性工作。如殷书国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在中关镇增设西南片区交警中队及增设人员编制的建议”,中关镇现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负责管辖,该队距中关镇主街道仅10公里,距离较近。鉴于总体警力不足等因素,暂不在中关镇设立西南片区交警中队。岳西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1月22日出台了《岳西县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岳西县公安局推行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采取“业务托办”、“联勤联动”两种模式,推行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关派出所和交管大队二中队已采取“联勤联动”模式负责中关镇交通管理工作;再如程海芬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菖蒲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资金与政策支持的建议”。因该项目支持资金是按以奖代补形式发放,现菖蒲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规模未达到相关标准,无法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暂时难以实施。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县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完成时效和质量。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办迅速着手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将代表建议交办到相关部门,明确承办单位建议办理的要求、目标和责任。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殷切希望下,全县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遵守时限规定为根本点,自觉担负责任为基础点,细化任务分解,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同时,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及有关委室负责人亲自指导,亲自督办,对代表建议办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明确责任,措施有力。县政府多次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办理过程中要与代表深入沟通,在充分了解代表真实诉求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开展办理工作,找准解决问题的最佳路径。各承办单位能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积极与代表沟通交流,邀请代表到一线和现场视察、检查,对暂不能实施的建议现场答复并取得代表谅解,对已经落实的建议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对正在实施的建议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取得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支持和满意。
(三)加强督办,确保进度。县政府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县政府督查室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重点对县交通运输局、文旅体局、农业农村局等办理大户加强督办。一方面,县政府督查室根据每件建议办理的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联系方式等资料,结合建议办理情况,经常性开展电话催办和专件督办。同时针对代表们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以及对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地催办督办。另一方面,还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等单位开展跟踪督查,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
(四)主动作为,务求实效。一是集思广益解决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均能主动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掌握情况,了解实情,并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交换意见,共商解决办法。二是建议办理实效显著。各承办单位均能从解决问题出发,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凡是能够解决的,都能尽快争取政策及时解决。凡是因政策、规划等因素制约,现阶段确实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并积极做好其他替代性工作,确保办理实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政府、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客观因素限制较多。部分建议因受上级政策、政府财力、技术支撑等客观因素限制,一时难以办理。二是办理质量不高。个别单位与人大代表沟通不多,耐心不够,答复过于简单、笼统,不规范,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的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少数部门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情况。
针对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保持连续性,严格按原定计划抓好跟踪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分步落实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一解决,使办理质量、效率和落实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开门办理,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采取邀请视察、座谈共商、电话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让代表参与办理工作,通过各种措施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和诉求,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答复和办理工作,使办理结果能在正式答复之前得到建议人的理解和认同,提升透明度。三是强化协调力度,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协调和指导,及时帮助部门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对超出部门协调范围或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县政府领导做好调度工作;对县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尚未完全办理到位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