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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12-10 11:02:56     来源:   点击:

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10日岳西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系统推进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岳西和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岳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加强生态保护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挖掘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法治思想、法治内涵和现实意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青少年、“法律明白人”、重点人群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实践养成,不断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完善正向激励和违法行为惩戒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推动网络依法依规运营,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理念和方式方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参与普法的途径,鼓励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打造智慧普法平台。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专题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及时便捷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六、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并公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科学制定普法五年实施方案,加强经费保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普法工作人员培训,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