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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13 16:49:18     来源:   点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安排,成立执法检查组,于3月下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来榜、天堂、黄尾三个乡镇,通过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查阅执法案卷、座谈交流、学习考察等形式,详细了解《土地管理法》在我县贯彻实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为推进耕地保护,助推脱贫攻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依法保护耕地的宣传力度加大

2020年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县县乡村各级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和宣传。县资规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及“六严禁”“八不准”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元月至今,全县城乡共悬挂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专项宣传横幅近958条,张贴海报、漫画654张(幅),宣传单发放12655份;在主要道路交通路口树立固定宣传牌20余个,出动流动宣传车56台次,发送手机短信1630条;188个村(居)委会在办公场所进行字幕滚动宣传;179个村通过县纪委监委的小微权利平台推送宣传信息,点击量达数万次。县相关部门编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政策汇编》800本发放到各个乡镇村;另外我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结合“4·22”地球日,“6·5”土地日,“12·4”宪法日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县资规局结合卫片执法到各乡镇全面进行法律培训。自2019年起,土地卫片执法频次提高和随时下发卫片图斑,以及自然资源部提出了土地管理“严起来”、“刀口向内”的要求,通过强化宣传和干部问责追责,全县上下耕地保护的意识有了极大增强。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较好执行

一是较好实现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为19466.6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666.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0886.67公顷。二是国土空间规划布局逐步优化。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提出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目前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经到期,现已启动2020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于今年9月份编制报批完毕,同时完善县城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编工作。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求,结合岳西实际,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在全市率先出台初步方案,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现状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自查报告的编制、矢量数据成果的制作和汇交上报。三是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岳西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审办法》《岳西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规划业务会议事规则(试行)》,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规划管控引领作用。四是加强控规、专规编制力度,提升重点区域规划水平。完成建设西路以南片区单元、石桥片区单元控规及城市设计编制,启动高铁新区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

(三)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逐步规范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由资规局移交给农业农村局,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政府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自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职能划转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接,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农村违法占地建住宅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2020年8月,印发了《岳西县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规范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强化违法建房责任追究。二是完善工作机制。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资规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建立健全联审联批、“四到场”、限时办结、一户一档、县级备案等工作机制。2021年3月,为遏制农村农民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农村违法建住宅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线索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至10000元不等。截止目前,全县24个乡镇累计受理农民宅基地申请844宗,审批462宗,其中,新址新建117宗,原址翻建345宗。24个乡镇都成立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动态巡查机制,186个村(居)配备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配合五河镇、主簿镇、莲云乡、毛尖山乡4个乡镇政府,组织拆除4户违法建筑1105余平方米,在全县形成有效震摄。

(四)土地要素保障坚实有力

一是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2020年,我县全年上报用地2856.888亩,已获取批准用地2152.56亩(见附表)。全年累计供应土地70宗,面积2347亩。其中:出让28宗,面积970亩,组织划拨供地42宗,面积1377亩。完成征地测量653亩,完成4家企业的评估和1家企业的收储。二是积极搞好规划服务。2020年,完成10次资规委的筹备工作,审议高铁新区规划编制、融创岳未来项目、泽龙文化产业园、安置区规划方案等60项议题,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及民生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三是积极争取资金保障。2020年,供应土地出让总成交款10.69亿元,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179亩,获得资金7.6226亿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土地资源保护成效明显

    一是从严保护耕地。按时完成“十三五”期间耕地质量核查工作。2020年,通过实施补充耕地、退宅还耕项目,共复垦整理新增耕地2870亩。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储备区划定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核查完成并上报储备耕地项目83个。补划六安景铁路(岳西段)占用基本农田57.88亩。成功申报菖蒲镇水畈、毛畈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省级试点。二是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落实2020年度供地计划,精准实施土地供应,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宗,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严格实施审批、供后监管。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全年完成12个矿山生态修复和7个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勘查设计工作。

(六)执法监察更加规范严格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培训及“4·15“4·22”“6·25”“12·4”等普法宣传。二是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多次召开信访维稳专题会议,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共接访93件。三是从严执法监察。查处涉土涉矿案件17件,移送公安部门4件;村民建房立案查处46件,移送农业农村局违法违规线索54条;发出行政处分建议书12份,县纪委监委已处理11人;认真核查整改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卫片执法,积极与上级对接销号工作;按部署要求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七)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

一是打造特色宜居县城。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花果山公园、竹篙尖公园改扩建、天仙河公园方案优化设计工作,确定了县委行政科宿舍等6个棚户区、林综厂宿舍片区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完成衙前河廊桥等5区域排口截污工程方案用地审批。二是县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完成县城供水、污水处理、城市停车场等专项规划用地编制,县城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提升。三是实施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全面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趟、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生产制造企业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抵押(首次登记除外)、预告、查封、注销、查询类的业务,即来即办、即时办结。自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制度实施以业,已办结不动产登记1906件。四是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办证难问题,实现商品房首登、易地搬迁和安置房发证率三个100%,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有序推进农村房地产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与保障经济发展的压力大,任务重,土地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一是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不强。由于用地需要,许多基本良田被置换到偏僻地方,数字虽未减少,但耕地等次、质量大为下降,甚至一些荒山、荒地都划定为基本农田。二是土地规划的龙头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约束力不强。主要表现在总体规划与各项专项规划之间不统一、不协调,衔接不够。三是招拍挂供地率不高。主要原因是因拆迁、遗留问题及周边环境协调工作难度大,不能按时交地。四是违法用地行为仍然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为加快发展,未批先建、边报边建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表现较为突出;因脱贫攻坚、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等村民建房,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不同程度存在,2020年进行了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达4092宗;另一方面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缺乏硬措施等情况。五是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质量不高,耕地撂荒现象较为严重,2020年,对全县耕地撂荒情况聘请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定位,全县共有3.2742亩,县政府采取一系列奖补措施,当年完成撂荒地利用16742亩,但全县尚有1.6万亩撂荒耕地,其中5亩以上连片1.1万亩,加之退宅还耕的土地缺乏有效监管,再度出现违占、撂荒闲置现象,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六是普法宣传有盲区死角。部分干部群众对土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程序要求缺乏全面了解。

三、几点建议

(一)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全面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筑牢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粮食安全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把保护和利用有机统一到可持续发展上来。

(二)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坚持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加强用途管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快建立多元化的共同责任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力度,严守耕地红线。把耕地保护责任和补充耕地任务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坚决守住全县耕地“红线”。全面落实“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新要求,建议组织学习外地经验,在我县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实施“旱改水”项目,遵循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增加我县高等级水田面积,把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加快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兑现奖惩措施,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最大限度减少耕地闲置和荒芜。

(三)坚持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用地预审,控制用地规模,盘活存量,控制增量。要加强对招商项目的考察,防止以项目为名,圈占土地,浪费土地,倒卖土地,从严把好供地关。对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得供应土地;对于退宅还耕的土地,要经常组织动态检查,严防再度违占和撂荒,同时,要留足耕地指标,提高自身调配能力。

(四)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部门专项规划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协调,不断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力,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用途管制,防止借土地流转之名,大搞“非农化”、“非粮化”,防止少数人钻政策空子,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五)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县政府要明确好资规局、农业农村局职责和职能,理顺关系;对农户因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以及招商引资而占耕地建房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利用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成果和首次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契机,逐步消化,妥善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要重心下移,乡镇主责、村级主体。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属地责任,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将卫片执法反馈问题、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信访举报并经查实的问题做为反向扣分依据,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综合考核内容。

(六)从严查处违法占地行为。以“零容忍”要求和“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资规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县执法局对违法案件实行联合查处。建立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从而降低案件的查处难度和执法成本,努力营造依法管地、依法征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