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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15:59:24     来源:   点击:

岳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在2020年11月1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下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程松树为组长,常委会监司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同志、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田头乡、中关镇、天堂镇城东社区、县民政局、县医院、中医院、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就我县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赴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考察学习,在广泛调研、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现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情况

自《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工作原则,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在加强宣传、健全防控网络、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应急保障、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力度,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抓早抓实抓细抓牢,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仅8例(均出院),治愈率100%,是全市最早实现新增确诊病例和住院确诊病例双“清零”、最早确定为低风险地区的县份之一,为全县顺利复工复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岳西县卫生监督所获得“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普法宣传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意识日益提高。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将《传染病防治法》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经常性通过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肺结核、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促进社会公众了解传染病防治知识,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为《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群众防病意识日益提高。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推进。一是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健全。县政府成立结防、艾防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重大突发疫情应对能力明显提高。成立岳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明确县疾控中心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机构,指定县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编制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队伍,共聘任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56名、村级协管信息员188人,定期开展培训及演练,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置。今年1月23日我县发现第1例确诊新冠肺炎病例,2月4日就实现新增确诊病例“清零”。截至目前全县仅出现8例确诊病例,2月23日确诊病例全部出院“清零”。由于流调早、隔离早,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社区传播和聚集性疫情。三是重点传染病防治措施不断强化。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县级抗病毒治疗专家组,指定县医院为艾滋病定点治疗机构。建成艾滋病筛查实验室2个、检测点2个,落实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羁押等重点人群检测及母婴阻断筛查工作。与县民政部门配合,落实了贫困艾滋病病人“四免一关怀”政策措施。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16年顺利完成“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规划管理、县医院负责诊断治疗、乡镇卫生院负责推介与随访管理”的“三位一体”新型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四是免疫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全县24个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县博爱医院全部创建成为规范接种门诊,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建证建卡率100.00%,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完整率100%,22剂次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维持在90%以上,接种信息完整率达100%。近几年来,我县无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生。

(三)优化组织机构建设,传染病防治体系不断健全。一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根据防疫工作的重点制定相应传染病监测方案和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和制定各项技术方案。实现疫情网络直报,并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畅通、及时、准确。二是传染病防治网络基本形成。建立了以县疾控中心、各级医疗单位、村卫生室为主线的一个相对完整的传染病防治网,确定县医院为我县艾滋病、手足口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定点医院,各医疗机构设立了预检分诊,防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健全传染病防治考核机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县乡村医疗机构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传染病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执法力度不断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得到加强。

县卫健部门不断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以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游泳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督频次,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县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专项检查覆盖率达100%,切实做到以监管促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县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方面采取许多有效措施,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传染病防治意识还有待提高。一是相关工作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基层群众对传染病知识了解不多,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不良卫生习惯和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没有根本改变。

(二)新冠疫情防控思想有所松懈。当前虽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但干部群众的防控意识有所淡化,少数干部产生厌战情绪,复工复产复学防控措施有所弱化,不按规定佩戴口罩,车站、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力度有所减弱,疫情防控普遍出现麻痹松懈思想。

(三)重大疫情防控体系短板凸显。当前我县在疫情防控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仍暴露出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防治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县政府在传染病防治经费保障方面不断加大投入,虽然在免疫规划、结核病及重大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能及时到位,但公共卫生投入较少,总体保障水平较低。监督执法、疾病控制相关的办公设施老旧,工作、办案经费、执法车辆配备等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有待提升。县内没有一所专门的传染病医院,县医院虽设有传染病科及隔离病区但传染病区无检验、药房等辅助科室,功能不全,设施设备简陋,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县医院发热门诊几经整改才勉强达到基本要求,县中医院过渡性发热门诊还在建设之中,尚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三是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预检分诊点、肠道门诊布局不合理、流程不规范,没有临时隔离观察室等配套设施,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哨点”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存在极大的隐患。四是卫生应急防疫物资、应急设施设备储备不足,难以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人员编制总量不足。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我县人口基数测算,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分别是45个、33-50个,但目前县疾控中心人员核定编制31个(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增加1人),实有人员26人;县卫生监督所编制12个,实有人员11人,人员严重不足。二是专业人员匮乏。从事传染病防治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存在学历偏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与繁重的传染病预防、救治及监督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三是我县传染病防治和监督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外地相比偏低,吸引力不够,引进人才难,制约了各项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普法宣传力度。县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要通力配合,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手机、互联网移动终端、抖音、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现代传媒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和趣味性让传染病防控知识和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要提高学生、老人、农村群众和流动人口等传染病易感人群的防病意识和防控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要紧盯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影剧院、饮用水源、供水工程、宾馆、饭店、学校、敬老院、农贸市场、景区、车站等特殊场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小环境,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

(二)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持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及在全国疫情防控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领导、监管和工作职责,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持续推广运用“安康码”筑牢秋冬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严防聚集性疫情,保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战果。

(三)进一步加快补齐传染病防治短板速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疫情为鉴,抓紧补齐传染病防控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坚决把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水平。一是继续加强财政保障力度,依法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经费。强化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支持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二是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要求,总结应对新冠疫情的经验,抓紧补齐县、乡、村医疗公共卫生短板,筑牢村级公共卫生“网底”,抓紧堵漏洞、强弱项,全力推进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和防治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多病种综合监测网络和症状监测网络,提升传染病预警监测报告能力。积极推进县医院新院区、中医院发热门诊大楼、疾控机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以编制“十四五”规划为契机,积极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将传染病医院等公务卫生服务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要求。四是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制度,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引进、培训专业人才计划,把好进入标准和条件关口,分批分期解决我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总量不足的问题。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政策,特设岗位,切实解决专业人才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三是强化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医务人员传染病诊断、监测、预警能力,确保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逐年提升。四是加强校园防控力量,增设校医,健全校园卫生室,确保师生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今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更加扎实有效的贯彻执行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快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构筑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层基础。三是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保障、协调和监督责任,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传染病监管、预警制度,制定预防、控制预案并开展演练,加强医疗卫生物资储备,优化社区管控措施,切实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四是强化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切实加大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等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中关于追究法律责任的各项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促进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