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柯照华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国泰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新民同志的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杨金苗同志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国泰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荣盛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鹏程同志为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谭先启同志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免 去:
吴爱国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跃进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储德斌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青松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竹青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侯冰霜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祥国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职务。
任 命:
胡祥国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金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