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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 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28 11:20:28     来源:   点击: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方国安副主任带队、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在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配合下,于10月下旬、11月上旬分别深入到河图镇、黄尾镇、石关乡等重点旅游乡镇,通过听取汇报、景区实地查看、召开旅游经营者座谈会的形式就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旅游法》取得的成效

(一)重视宣传,积极推进《旅游法》贯彻实施。自2013年4月25日《旅游法》颁布开始,县旅游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节庆活动和门户网站、电视、新媒体等,集中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条幅等,多渠道宣传《旅游法》,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以门户网站、电视、新媒体等传媒为阵地宣传《旅游法》。岳西旅游网常年开辟专栏宣传《旅游法》,岳西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旅游法”宣传片近50小时。三是利用节庆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6·16安全生产月宣传服务咨询日”等活动,开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向公众传播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

(二)规划先行,旅游资源有序开发。县政府编制了《岳西县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岳西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资源丰富乡镇指导制定了《乡镇旅游规划》和《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发指南》,科学评估和系统梳理了我县及部分镇村的旅游资源和发展情况,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思路、途径和措施。岳西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也已编制完成,且通过县规委会审议,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实施。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重大项目设计规划为主体的岳西县旅游规划体系已初步形成。目前正在推进旅游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生态环保等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旅游资源种类丰富、项目储备科学合理的“全域旅游资源库”基本形成。

(三)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成果显著。一是交通条件逐步改善。济广高速、岳武高速顺利通车,县内105、318、209、211、361国省道全面升级改造,景区道路等级逐步提升。全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已完成规划选址、项目设计,即将开工建设。全县第一个综合性旅游集散中心——河图旅游集散中心正在进入搬迁安置阶段;全县已建成AA级以上旅游厕所60座;规划打造大别山旅游风景道岳西段,规划建设不低于50公里的休闲绿道,部分路段及沿途休憩观景设施已完成。二是全县共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5个,3A级旅游景区3个,重点旅游景区十多处;有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旅游饭店5家,旅游快捷宾馆数十家。景区品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目前映山红大观园建成高空玻璃漂流,4A创建加快推进,已完成旅游景观质量评估等准备工作;3公里的妙道山旅游公路完工,极大改善了妙道山旅游通行条件;明堂山高空玻璃栈道对外开放,在周边市场引发热潮,成功创建“安徽省森林旅游示范景区”;天峡景区和彩虹瀑布景区先后建成漂流和山地滑道项目,增加了游客体验,成功获批“国家水利风景区”;悦湾养生度假区积极开发禅修养生和旅居养老,成功获批“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全县已基本形成以“养生、修心、健身”为主题的旅游景区体系。

(四)产业扶贫,旅游业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县政府出台了《岳西县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方案》和《岳西县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贫困户发展农家乐的支持在原来基础上再上浮20%。全县现有农家乐经营户800余户,三星级以上农家乐105户,创新创建一批 “岳西人家”农家乐示范户,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已达5000多人。黄尾镇探索出一条“景区带动,多业联动,精准扶持,景村相融”的旅游发展模式,许多村民通过入股的方式获得收益,依托彩虹瀑布景区成立的“彩虹之约”农家乐协会发展会员农家乐60多家,户均年收入超过5万元。石关涓水湾附近的20多户农家乐,近三年接待人数超过1万人次,户均年收入都在3万元以上,昔日交通闭塞的贫困山村农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摆脱了贫困。

(五)强化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制定《岳西县旅游市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旅行社、导游和领队、A级景区、星级饭店进行随机抽查。二是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认真开展“春季行动”、“暑期整顿”和“利剑行动”等活动,在全县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保持对“黑导”、“黑社”、“黑车”的打击力度,持续规范导游(领队)执业行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行,打击虚假宣传及超范围经营现象,督促各涉旅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对存在的发放超范围广告、合同签订不规范、分社或服务网点未按照规定备案等不规范行为,要求旅行社立即整改;对2家门市部在朋友圈发放“不合理低价游”广告,及时督促其立即删除。三是推进旅游诚信建设。持续开展了“诚信旅行社、诚信旅游饭店”评定活动,建立了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员诚信档案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签订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我县天际旅行社、红色假日旅行社、山水旅行社、乐游旅行社、大自然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郑重承诺,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做到诚信、文明服务。四是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2016年有人举报百事通岳西营业部超范围宣传,县旅游局成立检查组开展调查,经查未发现超范围经营台湾游业务,要求该门市部认真学习《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作出承诺合法合规经营。2017年4月国旅岳西门市部组团北京游,有一名游客在机场走路摔伤,县旅游局采取调查情况、咨询法律顾问、双方当事人谈话等方式,圆满处理了这起旅游纠纷。2018年4月,针对明堂山景区游客投诉多的现象,县旅游局分管领导对景区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查摆原因、及时整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自2014年以来,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成效明显,旅游业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旅游法》普法工作不够深入。少数旅游经营者对《旅游法》重要性认识程度还不够,法律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仍停留在传统的层面,社会大众对《旅游法》知晓度还不高,知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意识还不强,法律宣传工作力度需要持续加大。

(二)旅游配套服务供给不足。与旅游配套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业发展不够充分,特别是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场所、旅游娱乐项目开发不足;旅游标识标牌设置不到位;景区设施不配套,跟不上发展需要,少数景区安全设施不完善,一些景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节假日停车的要求;景区规划修编不及时,存在边建设边规划现象。

(三)景区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岳西现有旅游景区多是山岳型景区,资源差异性不大,特色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产品缺少,景区品质急待提升;同时景区运营管理能力不足,需要大幅提升,风险旅游和特色旅游产品专业人员缺乏。

(四)旅游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旅游执法涉及部门和领域较多旅游部门综合协调、执法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不明确、旅游具体执法难度较大。《旅游法》明确旅游主管部门执法权限客体为旅行社,面对新的旅游业态,新的问题,新的真空地带,旅游主管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权工作难度很大。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旅游法》宣传力度。县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经营者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旅游法律法规和旅游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加强对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我县旅游发展规划,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参与旅游项目建设,引导广大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二)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品供给。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要出台支持政策,整合相关项目,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道路工程,实施交通干线与A级以上景区、乡村旅游点“最后一公里”。结合“三大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和旅游标示标牌。二是加大景区建设支持力度,提升景区景点品质。重点打造彩虹谷、道元古村、司空禅峡、西水山庄、请水寨等在建旅游项目,突出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差异化发展,争取早日对外正式运营,成为大旅游经济新亮点;积极结合游客特色化、个性化需求,重点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健康养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高空体验旅游、水利旅游、自驾车与房车旅游、研学旅行、旅游综合体、特色旅游小镇等旅游新业态产品;加强运营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对全县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招商引资项目。选择有实力、懂旅游的开发商来岳西开发旅游资源,在开发旅游资源同时要注重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长期占有重要旅游资源而开发动作迟缓、开发方向偏离甚至是等待观望的投资商,取消优惠政策,必要时依法收回其开发经营权,重新寻找投资主体。

(三)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重视旅游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配备旅游执法管理人员编制与装备,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服装、统一执法程序。探索设立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市场监管分局及其他联合执法机制等“1+3+N”模式,强化旅游综合执法功能,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坚持维护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经营者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意识,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重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县政府要出台政策支持旅游经营者积极引进景区规划、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和旅游新业态发展等紧缺型、专业型人才。加强校企合作,抓好旅游管理与服务人才培养,全面开展旅游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各层次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导游队伍建设,出台持证导游支持政策,鼓励单位职工参加导游资格证培训与考试,在假期、周末等时间兼职从事导游服务,满足旅游旺季的服务需求。

(五)加大支持旅行社发展和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县旅游主管部门要制定促进旅行社发展的激励机制,推进旅行社旅游产品开发促销、旅行社电子商务建设、旅行社品牌建设、旅行社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和农副产品、特色手工艺品深度开发,建设集生产、展示、销售、体验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市场,大力发展电商与传统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大型超市、A级景区、星级宾馆、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集散中心等地建立旅游购物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