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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12-27 15:34:48     来源:bgs   点击:

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2月27日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已经顺利实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岳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更好地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必要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县公民中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特作决议如下: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公民日常生活的共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信仰,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做到维护权利与履行义务并重,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心打造一批融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体现公众需求和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法治宣传设施。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网络媒体、移动媒体,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宣传活动,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助推我县重点工作的落实。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切实推进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一步学法用法,提高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县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和经费保障,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