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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债务情况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06-04 18:37:49     来源:财经工委   点击:
               近几年,村级债务增长很快,很多地方已超出其偿还能力,产生了严重信用危机和埋下社会问题隐患。因工作关系,笔者就村级债务情况进行调研,对村级债务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解决对策提出思考,试图引起各方面关注,和有关部门重视。
    一、基本情况
    调研采取重点调查和面上了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调研《村级债务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分为三个部分八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是关于债务是否在村委会财务账上反映,分为帐面数和帐外数两个内容;第二部分是债务资金来源,有四个内容,即:金融机构贷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应付未付款项;第三部分是债务资金使用方向,也是四个内容,即兴办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村级事务支出、其他。面上了解是通过召开由乡镇村基层干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村级债务情况。
通过对调研资料的归纳、整理、统计、分析,得出以下基本数据:
    一是债务负担水平。截止到2014年12月底,重点调研的四个样本镇村级债务余额为3073万元,村均64万元。
    二是债务资金使用方向。样本镇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即兴办集体经济164万元,占全部负债5%;基础设施建设2675万元,占全部负债87%;村级事务支出62万元,占全部负债3%;其他142万元,占全部负债5%。上述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修建村组道路、村部、广场、路灯等形成的债务,村级事务支出包括村委会支出的招待费、防火防汛、计划生育等,其他指前三项未包括的内容,主要是过去遗留债务。
    三是债务形成资金来源。样本镇债务的资金来源分为,金融机构贷款81万元,占全部负债3%;单位借款400万元,占全部负债13%;个人借款401万元,占全部负债13%;应付未付款项2191万元,占全部负债71%。
    四是债务的财务反映情况。样本镇村级债务帐面数1279万元,帐外数1794万元,帐外数占负债总数58%。
    特别说明:本次调研,受样本数是及其他因素限制,调研统计的数字,特别是少数村债务数字,不排除有很大水分的可能。
    二、村级债务形成原因分析
   1、群众发展意愿强烈,政府投入不足
   调查结果表明,在村级债务中,基础设施建设负债占87%,而村组道路建设资金又占其中的大头,由于我县地形地貌特点以及历史上交通建设投入不足,群众自发修路的热情和愿望非常高涨,对村干形成巨大的压力,近年很多村组,自行修建的道路就有十多公里或更多,每公里投资30万元左右,群众自筹大部分,政府不足小部分,尽管如此,政府每年村组修路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投入与需求巨大差额,体现的就是债务和应付未付款项。当然还有其他项目,如水利建设等形成的债务。
   2、脱离实际,盲目发展
村级债务基础建设负债比例居于第二的就是村级活动中心建设,村级活动中心建设包括村委会办公楼、村广场、路灯等。大部分行政村的办公楼都有上百平米,个别村有千余平米,这些项目除村办公楼有少量政府补助,或美好乡村示范点有项目支持外,其他均无明确的政府资金支持,同时管护费用也无来源。部分村的这些工程项目建设超出了实际需要,超过了发展水平,超出了债务承受能力。
   3、村委会承担的责任太多,村级收入太少
当下的村委会俨然就是一级政府,直接承担了非常多的行政事务,除自身经常性事务外,防火、防汛、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来人接待等等都形成经常性、固定性、专职性工作,这些费用一项就少则数千、多则数万,还有个别村汇报说要数十万。村里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政府补助,每个村每年4500元,二是集体经济收入,调查结果是大部分村集体经济为零,少数村有数千到数万元不等收入。村级固定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其刚性支出,产生负债理所当然,在此情况下就可能产生挤占专项资金现象。
   4、财务管理不严,群众监督乏力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到,有占全部债务58 %的资金没有在村级财务中反映,这充分说明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巨大漏洞,另据反映还存在部分收入不报帐,坐支、截留、挪用资金,形成帐外帐、小金库等,由于目前实行的是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模式,一方面,乡镇因缺少村级财务核算的基本会计要素无法管,另一方面,村级财务公开项目、内容、时间均无具体要求,粗糙、笼统、随意,群众监督无从入手。财务失控反映到债务管控上,债务就成了没有笼头的野马,无法控制。
    三、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控的意见和建议  
    应该充分肯定很多村民委员会、村干为农村的经济建设、农村的发展以及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村级债务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化成社会问题,这种现象各地已有发生,并不鲜见。在调查中,我们特别注意到一个现象,当问到如何偿还债务时,各村回答,几乎是上靠上级项目支持,或者干脆回答“等、靠、要”,只有少数村说发展集体经济偿还,这种回答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可怕的。因此,各级政府对此应有足够的重视,认真防范和应对。
   1、高度重视,提高防控村级债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议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建立村债村偿的政策、舆论导向机制,取消要求村级除“一事一议”外配套资金的建设项目,反对形式主义、杜绝形象工程。简政放权,界定责任,属于政府承担的责任,必须由政府承担,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必须由政府部门履行,不转嫁经济责任,不转嫁工作责任。
   
2、加大政府投入,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工程投资
   调研中,各村包括乡镇普遍反映,群众真正最迫切的愿望是希望政府能加大乡村道路和水利设施的建设,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中国美农村要更美、中国强农业更要强、中国富农民更要富,因此,加大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的投入,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在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后,可以将农民超前建设的债务进行化解,减少村级合理的存量债务。
   3、严格偿债责任,建立盲目负债的责任追究制度
   村债村偿、村债必偿,是一个不能改变最基本的信用原则。这两个原则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这个原则下,一方面要探索化解存量债务、严控增量债务的方法和措施,解决眼前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制定管控制度,明确偿债责任,确定盲目负债责任人的个人责任,追究因盲目负债而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
   4、强化村民自治,建立村级债务管理制度
   村财村管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基本权利,财务管理的自然属性以及村民自治制度规定了村级财务,只有通过村民参与、村民监督,才能有效管控,其中包括债务管理。因此必须村财村管,建立健全村民财务监督机构,严格财务公开制度,让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5、依法村,严格规范村委会职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是清晰的,村民委员会既不能失位也不能越位。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之间应该明确事权、划清责任,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补助村级经费标准,逐步加大补助力度,并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