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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法院首次“预查封”在建工程

发布时间:2015-05-23 11:13:58     来源:法院   点击:
    5月15日,岳西法院“预查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的一处房产中的六套别墅和十四个车库,这是该院首次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预查封”在建工程。
    近日,岳西法院立案受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近1200万元,案涉双方均是岳西较知名的企业。原告某公司在立案后,即向法院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的一处房产中的六套别墅和十四个车库予以查封。该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仔细地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制定处理方案。
    5月15日,该案承办法官前往该县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办理保全手续,被明确告知原告所称的部分在建工程根本没有在房产局登记,该局的网上操作系统无法对申请人所称的在建工程进行保全。
    后经承办法官多方协调,房产局配合执行了法院的“预查封”,“对房产部门已经办理预售许可登记的在建工程立即查封;对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在建工程,房产部门在办理预售许可时,需告知法院,未经法院准许,不得办理预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