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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张万征辞职决定

发布时间:2011-09-08 14:56:4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岳西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万征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09年6月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岳西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万征辞去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