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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作者:ww   2016-05-23 08:45:44   来源:办公室   点击:

        
         5月20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程首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衍圣、方国安、王德红、陈彬彬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彬彬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20人,出席1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公安局吴思好局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内司工委的初审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县交管部门克服警力不足与车辆急剧增长的矛盾,在宣传教育、交通管理、违章处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等取得长足进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同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会议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进一步创新思维,多方协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化、社会化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增强公安交警警力,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效率;四要进一步开阔思路,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城投中心吴卫国主任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融资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原则上同意县政府融资的相关事宜。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形势下,岳西要发展就必须融资,但融资就必须承担风险。会议建议: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该金融产品相关资金的监管,认真履行协议的约定事项,落实产品持有人预期收益及产品回购资金的保障措施,控制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募集资金挪作他用。并应严格按照预算落实资金,保证支付产品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如期回购产品持有人应收账款收益权凭证份额。同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对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会议对县政府组成部门20个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2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8人进行了述职测评和满意度测评,会上当场宣布了测评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岳西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草案)。审议表决了《关于提请任免周景彪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并进行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周景彪同志为岳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汤华同志为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审议表决了《关于提请任免芮泽青等同志法官职务的议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巧萍,县人大办、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城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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