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选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农工委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内司工委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上,讨论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宋东方等同志任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讨论了关于接受朱玉成辞职请求的提议;讨论了关于任命储烨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讨论决定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题。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县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为一天。建议会议议题为: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人选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农工委的初审报告;听取、审议县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内司工委的初审报告;听取、审议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法律知识讲座。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各专职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国土局、安监局、扶贫办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