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贯彻好新《预算法》,切实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11月7日岳西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新《预算法》专题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县直单位分管领导、财务工作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共计200余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国安作了《预算法修改的几个方面》的专题讲座。从修改《预算法》的意义、修改后的《预算法》如何规范全口径预算、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硬化预算支出约束、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以及完善各级人大进行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就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国安指出一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收支预算编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二要坚持科学规范、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县与乡镇的支出责任、规范项目预算;三要坚持深化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县财政局局长李爱群就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和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了安排布置,要求各预算单位培训后迅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以“增强预算法法治意识”为指引,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从严从细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控制会议费,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推进预算绩效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编制规范、完整的2015年部门预算,为全面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推进依法理财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