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程序,也是人大行使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任期法律知识考试是为了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司法水平,促使其知法、懂法,严格执行法律。根据《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的,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名县政府组成人员,10名县法院庭长参加了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