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镇人大主席协助法院执结一起特殊主体案件
近日,岳西县五河镇人大主席程王根积极协助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成功执结一起涉辖区内人大代表的特殊主体案件,促成该案执行和解。
2011年5月,王某与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经市县两级法院审理,蒋某应支付王某7万余元,但蒋某因各种原因未履行义务。2012年3月,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岳西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得知蒋某系五河镇人大代表,便主动与该镇人大主席程王根联系,请求协调执行。程王根得知后,多次督促协调,蒋某从不见执行法官面到主动到法庭诉说自己的困难,从不积极履行义务到想办法解决问题,态度发生极大转变。9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王某与蒋某进行执行和解,也邀请程王根到场协调。在程王根的说服教育下,蒋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明尽力履行还款,王某也对蒋某暂时的困难表示理解。下午五时,王某与蒋某终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和解结案。(郝青松 韩晓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