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法院:“一案三表”为法官办案戴“紧箍”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近年来,安庆市岳西县人民法院实行“ 一案三表 ”监督制度。对法官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必须过三关,接受案件质量评查、廉洁自律监督、纪检监察回访反馈监督,在每年市中院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均名列前茅。
一、案件质量评查表。每个法官审(执)结一案后,交由该院审判监督庭评查或市中院抽查,从程序、实体逐项对照省高院评查标准规定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与评先评优挂钩。
二、廉洁自律监督表。每受理一件案件,立案庭及各人民法庭都要发放诉讼须知,告知当事人监督、举报法官廉洁自律情况途径、方式,院庭长审签案件认真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回访反馈监督表。对已办结或有信访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抽查、回访当事人,填写回访反馈意见表,了解法官依法办案、廉洁办案等情况。如发现违纪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
(郝青松、赵柯柯)